衙门有个书写员,写字老出差错。有次抄写花名册,把陈字耳朵偏旁写到右边,县官发现后责打他20大板。吃了苦头后,他认为凡是耳朵偏旁写在左边。写郑字时,便把耳朵偏旁写到左边去。结果又挨了20大板。 不久,有个姓聂(聂的繁体字)的人请他写状子。 他吓得连连摇手道:不行,不行。我为了两只耳朵,统共给打了40大板;倘若给我这位三只耳朵的老兄写字,岂非要被活活打死...